2026-07-30 02:02:00
(天地傳媒特派員陳雅君桃園報導)桃檢起訴司法黃牛詐騙450萬案!
律師勾結司法黃牛詐欺涉訟被害人450萬元案,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起訴求重刑並查扣知名休旅車及手錶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賴瀅羽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司法黃牛詐欺等案,認執業律師即被告李○翱(男、28年次)與被告葉○祿(男、59年次)共同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嫌,於昨(27)日偵結起訴移審,並考量被告2人所為有損國家司法公信力,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甚鉅,復兼衡被告李○翱曾擔任法官,又係現任執業律師,竟為本件詐欺犯行,且犯後飾詞狡辯,態度非佳,從重量處被告李○翱有期徒刑3年6月、被告葉○祿有期徒刑2年,及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下同)450萬元。
本案係被告葉○祿獲悉被害人因詐欺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竟利用被害人欲脫免刑責之僥倖心態,與被告李○翱謀議後,而向被害人之友人佯稱有管道探詢案件審理狀況,並從中關說疏通法官,使詐欺案件獲判無罪,但需支付450萬元等情,使被害人及其友人信以為真,而交付全數款項予被告葉○祿,被告李○翱則分得250萬元報酬。
最終,被害人上訴仍遭法院駁回,始發覺受騙。
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蒐證完備後,於115年6月3日指揮專案小組執行搜索被告葉○祿住處,查扣保時捷休旅車1輛及勞力士手錶1支,並通知被告2人及證人1人到案。
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訊問後,於翌(4)日凌晨當庭逮捕被告李○翱、葉○祿2人,並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呼籲司法審判恪遵程序與法治,絕無「花錢疏通」或「包辦訴訟」之可能。
凡聲稱可透過關係擺平官司者,皆屬詐欺陷阱。民眾如遇法律糾紛,應循正當管道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切勿輕信黃牛流言,以免財產受損又誤觸法網。
(照片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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