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0 06:17:40
112年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成果發表會!(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記者郭雨汶台南報導)112年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成果發表會,兒童人權夢之旅:跟隨夢想的腳步! 
112年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成果發表會「兒童人權夢之旅:跟隨夢想的腳步」於11月19日上午10時,在社會福利綜合大樓5樓動態培力空間舉辦。
其中,除了實踐兒少之表意權,亦藉此倡議11月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及「兒童權利公約」,讓台南市兒少、兒少照顧者、兒少工作者,以及各界兒少權益推動者一同交流,營造支持兒少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社會氛圍。
包括: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盧禹璁、財團法人俊逸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李明威、兒少代表家屬及兒少工作者蒞臨現場支持肯定。 
195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宣言,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專為兒童而設的「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縮寫為CRC),是國際間保障18歲以下兒童的規範,以兒童作為權利主體,保障兒童擁有基本人權;因此,每年的11月20日也被稱為「世界兒童人權日」。
我國雖非聯合國之成員,為健全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落實保障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於103年制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1月20日起施行。 
臺南市針對台南市兒童及少年,在兒童最佳利益、禁止歧視、尊重兒童意見、生存及發展權四大原則之基礎上,每2年遴選一屆兒童及少年代表(以下稱兒少代表),並透過兒少代表公共參與暨兒少權益推廣培力計畫,提升兒少對自身福利及權益之認識,引導兒少提出對現行兒少福利措施之見解並表達實際需求,讓政府瞭解兒少對自身權益及福利之想法和建議,並促進更多社會大眾瞭解兒少權益並具體落實。 
臺南市第6屆兒少代表於11月19日辦理成果發表會,分享這一年的公共參與歷程,包含:兒童權利公約與兒少代表關聯、到學校及社區辦理兒童權利公約宣導活動、參與各界辦理的兒少權益相關活動、參與兒少培力課程、與新竹等5個縣市兒少代表交流以及兒權會提案及相關會議參與,兒少代表透過上台分享公共參與的心得感想、成果影片播放、會場成果展示導覽解說,讓現場與會者瞭解到兒少在公共參與上所面臨的困難與挑戰、支持兒少表意權的重要性及兒少表意的影響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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