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2 11:02:00
被告立委林宜瑾黃姓辦公室主任因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記者林彪台南報導)被告立委林宜瑾黃姓辦公室主任因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被告立委林宜瑾交保新台幣100萬元,並限制出海、出境!
被告立委林宜瑾黃姓辦公室主任因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被告立委林宜瑾助理費疑涉不法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下列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分別諭知如下:
(1)劉姓被告交保10萬元,張姓被告交保7萬元,蘇姓被告交保5萬元,黃姓被告交保3萬元,吳姓被告交保3萬元。
(2)另有8名被告及4名證人均請回。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被告立委林宜瑾助理費疑涉不法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下列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嫌,分別諭知如下:
(1)被告立委林宜瑾交保新台幣100萬元,並限制出海、出境。
(2)被告立委林宜瑾黃姓辦公室主任因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立委林宜瑾感謝各位朋友的關心和鼓勵,大家的心意我都有收到,很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
眼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釐清真相,然後趕快把司法資源還給其他更需要獲得妥善處置的弊端。
立委林宜瑾再一次謝謝大家的關心。(照片翻攝自立委林宜瑾臉書)(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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