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2 02:09:00
在野黨藍、白六十票聯手,反對否決選罷法覆議案!(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記者林夢龍台北報導)在野黨藍、白六十票聯手,反對否決選罷法覆議案!
立委黃珊珊、林憶君二人,請假出國!
該記名表決覆議案,闖關失敗,為行政院第三度提出覆議案遭在野黨藍、白聯手,以六十票比五十一票擋下! 
針對行政院對於選罷法提出的覆議案,立法院二月十一日進行記名表決覆議案,最終在藍、白在野黨人數優勢之下,以六十票比五十一票,通過支持原決議,反對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
  立法院去年十二月二十日,進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
立法院會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完成二、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認為,上述修法有窒礙難行之處,經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進行覆議。
對此,行政院於今年二月二日提出覆議,立法院二月十一日上午進行記名表決覆議案!
立法院會二月十一日上午召開選罷法覆議案全案委員會審查,明定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
包括:三位民進黨立院黨團、三位國民黨立院黨團、一位民眾黨立院黨團,先後完成發言後,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二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進行記名表決覆議案投票。
二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三十五分許,朝野立委,開始進行投票,包括:立法院長韓國瑜、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均先後進場投票,投票截止時間為下午一時。
在投票時間截止後,會議主席江啟臣正式公開宣布,計有一百一十一位立委領票,二名立委未領票。
立法院二月十一日上午進行記名表決覆議案,會議計有一百一十一位立委領票,二名未領票的立委為台灣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林憶君。
立法院,共計一百一十一位立委出席投票,投開票結果,計有六十票反對覆議案、五十一票贊成覆議案,無效票零票。
行政院所提上述覆議案,六十比五十一,遭否決,闖關失敗!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投開票結果,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的人數,本院原決議予以維持,確定覆議案不通過。
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行政院於今年二月二日提出覆議,立法院二月十一日上午,進行記名表決覆議案,共計一百一十一位立委投票,計有六十票投下反對覆議案、五十一票投下贊成覆議案。
台灣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林憶君二人,請假出國,沒有投票。
針對台灣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林憶君二人,請假出國,沒有出席投票,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說,立委黃珊珊、林憶君出國,均有向台灣民眾黨黨團和立法院請假。
針對立法院會二月十一日,藍、白以六十票反對、綠五十一贊成,否決行政院所提出選罷法修法覆議案。
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強調,民進黨立委堅持與民意站在一起,藍、白以六十票反對的表決勝出,並非真正的贏,民意最終的制裁,才是真正輸贏。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認為,藍、白無異自掘墳墓,為「大罷免」浪潮,大舉自添柴火,終將引火自焚。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天內作成決議。
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即五十七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行政院認為,修正三讀的法案,就是新增民眾在罷免連署階段須檢附身分證,是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限制人民權利,也造成選務機關的行政負擔。
新法適用本屆立委,行政院認為有降低罷免風險,修法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對此,朝野出現意見分歧。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強調,過去的連署,連署書經常出現有疑慮,此為立法院修法的主要原因,希望未來的連署,能更加審慎嚴謹,提高罷免的公正性。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這樣的規定,目的上就是要有效杜絕,避免有出現像是「死人連署」、「偽造連署」等情事發生。
台灣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啟楷認為,根據民調顯示,多數民意支持選罷法修法,才能真正有效徹底杜絕幽靈連署,避免違背民意,製造社會黨派對立。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直指,選罷法修法程序,根本毫不正義;尤其,實質內容,更是違憲害民。
人民是國家的真正的主人,根據憲法有罷免不適任公職的權利。
吳思瑤抨擊閹割民權,惡修法律,就是真正的「惡奴欺主」。(照片翻攝自中天電視畫面)(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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