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1 15:40:00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召開「公私協力反詐-歡迎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成立」記者會。(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記者陳雅君台北報導)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召開「公私協力反詐-歡迎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成立」記者會,由署長張榮興主持。
為強化社會對抗詐欺犯罪的能力,提升全民防詐意識,刑事警察局今日與各界民間企業、媒體及公益團體攜手,舉辦「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成立記者會,正式宣布該協會的成立。
協會召集人為弗利思特文化事業董事長許良源,成員包含「媒體業:民視電視、壹電視、東森電台、周刊王、三立電視、華視新聞、八大電視、全國廣播公司;企業與科技業:富比士網路科技、名緯集團、昇恆昌、大同公司、富裔實業;法律與會計事務所:崇法事務所、重和法律事務所;醫療與藥品相關單位:藥師公會、力祥藥品、關渡醫院、馬階學院、春天診所;教育與學術機構:北商法學院;公益與基金會: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永達社福基金會;其他企業與機構:靖天集團、口袋證券、弗利思特文化事業」
一、提供被害人援助,減少詐騙帶來的傷害
詐騙受害者往往失去積蓄,甚至被騙去抵押房產,卻因無力負擔訴訟費用,而喪失訴訟權益。未來,協會可結合法律扶助機構與公益資源,協助受害者提起訴訟,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二、對未履行防詐義務的社群平臺提告,要求負起責任
根據打詐儀錶板統計,113年9月至114年2月期間,詐欺犯罪仍以「假投資詐騙」為最多,案件數達22,892件(平均每日427件),總財損約427.23億元,占整體詐欺案件財損的66%。
其中,94%的受害者透過網路接觸詐騙資訊,主要來源即為社群平臺上的詐騙廣告。政府將依113年7月31日公布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要求網路廣告平臺業者落實實名制與廣告審查,包括透過協會資源,對不配合實名制的社群平臺提告,促使平臺業者依法履行義務,進一步防堵詐騙廣告氾濫。
三、擴大防詐宣導,深化全民識詐意識
防詐宣導僅依賴政府投放,效果有限,依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應進一步結合民間力量。
例如,協會可運用社群媒體短影片、廣播、電視節目等形式,使防詐資訊無所不在,並利用企業通路,將識詐宣導融入民眾日常生活。事實證明,近期擴大結合民間推動防詐宣導後,詐欺案件數及財損金額皆出現下降趨勢,可見全民參與的重要性。照片警政署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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