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20:21:01
鄭姓被告酒後駕車致人於死案件,檢方聲請羈押鄭姓被告!(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天地傳媒特派員五毛台南報導)鄭姓被告酒後駕車致人於死案件,檢方聲請羈押鄭姓被告!
鄭姓被告酒後駕車致人於死案件,檢方聲請羈押鄭姓被告!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鄭姓被告酒後駕車致人於死案件,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鄭姓被告!
今(16)日上午8時許,在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鄭姓駕駛酒後駕車衝撞陳姓清潔車隨車人員致死,經警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95毫克。
今(16)日下午檢察官隨即率同法醫前往臺南市立殯儀館相驗,認定被害人死亡原因為:遭車輛撞擊致下半身粉碎性骨折致多重性外傷而死亡。
檢察官訊問鄭姓被告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認涉犯此重罪有逃亡之虞,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南分會亦同步啟動聯繫與關懷機制,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協助。
臺南地檢署呼籲酒後駕車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剝奪他人生命及家庭幸福,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臺南地檢署定依法訴追嚴懲酒駕犯罪,絕不寬貸。
(照片台南市警察局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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