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7 11:00:00
南檢偵辦涉嫌日本國河口湖飯店命案相關被告案件,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天地傳媒特派員五毛台南報導)南檢偵辦涉嫌日本國河口湖飯店命案相關被告案件,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涉嫌日本國河口湖飯店命案相關被告案件,因具有相當社會矚目性,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爰適度說明如下: 
 據媒體日前報導:我國籍井姓女子(籍設本轄)於民國115年10月(下同)19日,在日本國山梨縣富士河口湖町某觀光飯店內遭刺身亡,並經日本警方逮捕我國籍楊姓女子(亦籍設本轄)進行調查之案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係於22日下午,接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科警員報請指揮,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鍾和憲檢察長獲悉後甚為重視,旋即指示分案調查,並指派由彭盛智主任檢察官、董詠勝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永康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以下稱本案專案小組)偵辦。
 本案專案小組經事先詳研相關事證,旋於24日晚間拘提甫自日本搭機返台之李姓被告(即井姓女子之夫,亦籍設本轄),並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接續於24日、25日就李姓被告住處等7處執行搜索,且分別拘提、傳喚李姓被告及證人共7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初步認定李姓被告涉嫌與井姓女子虛偽結婚、鼓吹其單獨赴日旅遊,並為井姓女子投保高額保險,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71條第1項共同殺人、同法第339條第2項、第1項之詐欺取財未遂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乃於25日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該院於26日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照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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