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8 02:36:00
苗檢偵辦員警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案件!(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天地傳媒特派員五毛苗栗報導)苗檢偵辦員警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案件!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員警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案件!
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說明之必要,茲說明如下: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楊岳都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苗栗縣警察局督察室偵辦陳姓警員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於昨(26)日執行搜索,並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共計20名到案說明。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實施訊問後,認陳姓、曾姓員警涉犯上開罪嫌,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楊姓、劉姓、邱姓等3名員警,則分別諭知10萬元、6萬元、6萬元交保候傳。
鑑於本案受社會輿論關注,爰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說明如上。
(照片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翻攝自谷歌地圖、翻攝自台視新聞畫面 提供)(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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