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 17:43:00
郭信良涉嫌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捌年。(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記者林八子台南報導)台南地院今天宣判郭信良涉嫌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捌年。
  本院112年度矚訴字第2號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民國113年11月1日宣判
主文
一、郭信良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捌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二、高進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玖年,褫奪公權肆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又教唆犯偽證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三、廖堅志不具公務員身分,對於公務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免刑。扣案iPhone12 mini手機壹支沒收。(照片翻攝自郭信良臉書)(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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