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 05:31:00
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判處5年6月確定!(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記者林夢龍嘉義報導)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判處5年6月確定,8月19日到案執行入監,嘉檢啟動防逃機制!
嘉檢辦理嘉市戴姓議員詐領助理費案件,啟動防逃機制,落實司法正義。
4連霸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431萬元,判刑5年6月定讞,即日將解職,8月19日入獄。
嘉義市議員戴寧因涉及詐領助理費案件,判處5年6月確定,嘉義地檢署於今(12)日接獲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之傳真,隨即啟動防逃確保行程序機制。
由嘉義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指示執行主任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執行科辦理後續措施,包括通知內政部移民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辦理限制出境、出海,並聯繫本案移送單位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及轄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即時掌握其動態以利執行到案。
司法警察隨即於同日前往戴寧的戶籍地址、居所地及服務處送達傳票,透過其使用的電話聯繫,與本人接觸並送達傳票,定於民國114年8月19日到案執行。
嘉檢對於刑事確定判決,必定落實執行,完成司法正義實現。
嘉義地檢署表示,執行傳票,業經嘉義市議員戴寧議員親簽,因此,已合法送達。
4連霸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嘉義地檢署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2023年7月嘉義地院判戴寧涉嫌犯3項貪污罪嫌,判10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
4連霸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上訴二審後,改口坦承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431萬餘元。
對此,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年2月改判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
最高法院今(12)日駁回4連霸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上訴定讞,即日解職,民國114年8月19日到案執行必須入獄。
嘉義市議員戴寧因涉及詐領助理費案件,判處5年6月確定,嘉義地檢署於今(12)日接獲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之傳真,隨即啟動防逃確保行程序機制。
判決書指出,嘉義市議員戴寧利用溫姓助理的陳姓兒子、前夫的郭姓胞妹,以及邱姓友人、曾姓外甥女等人頭,從2012年至2022年間,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費,合計518萬餘元,嘉義地檢署2022年5月依法起訴嘉義市議員戴寧。
嘉義市議員戴寧另外涉及利用王姓前男友,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
一審,嘉義地方法院判決,對照嘉義市議員戴寧,以及證人供詞,嘉義市議員戴寧自民國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涉嫌以陳姓、郭姓、邱姓助理等人,僅單純是掛名的人頭公費助理名義,並未實際擔任嘉義市議員戴寧助理工作,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按月將陳姓、郭姓、邱姓助理等人薪資,以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陳姓、郭姓、邱姓助理等人帳戶,共詐得新台幣518萬7774元。
嘉義市議員戴寧實際支配助理帳戶內薪資,部分助理薪資被轉帳到嘉義市議員戴寧使用的銀行帳戶,用來繳交嘉義市議員戴寧的勞健保費用。
另外,嘉義市議員戴寧車上被查扣邱姓助理薪資帳戶存摺、資料,再參照申報公費助理名冊上有嘉義市議員戴寧親簽簽名。
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欺財務罪嫌,沒收嘉義市議員戴寧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
另外,嘉義市議員戴寧曾姓助理有實質從事助理工作,助理薪資交給嘉義市議員戴寧使用,為私人財產運用,並無不法。
嘉義市議會指出,內政部將行文嘉義市議會通知嘉義市議員戴寧的解職日期。
其中,根據地方制度法,嘉義市議員缺額補選要件,嘉義市議員總數缺額需達3/10以上,抑或同選區市議員缺額達1/2以上。
由於嘉義市議員戴寧,並沒有符合上述2要件,因此,並不需要進行市議員補選事宜。(照片翻攝自嘉義市議員戴寧臉書)(天地傳媒,通天透地,貫穿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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